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先生1日在北京表示,针对目前中国部分国有企业负责人违法经营所造成的巨大损失,《物权法》草案规定,要对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追究责任。
王胜明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物权法》立法情况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作上述表示的。
目前,中国部分国有企业在改制以及转让财产的过程中,由多种原因造成了一些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
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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