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长春市召开了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动员大会,号召全市上下合力打一场国企改革攻坚战,为实现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创造条件。
2004年底完成国企产权制度改革
市长祝业精在会上说,最近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的文件中给予国企改革中契税方面的优惠政策锁定在2005年12月以前,这等于明确了国家支持国企改革的最后时限。我市要抓住这一时机,到明年年底,基本完成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到2005年底完成所有企业改革。这次国企改革的标准与以前有年不同:改革后企业的数量不但不能减少,而且要增长;就业容量不但不能缩小,而且要扩大;真正做到制度创新,企业搞活,就业增加,税源增长。这次国企改革,不是简单的国有资本退出,更不是简单地把国有企业“消号”,而是要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加快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在改革过程中,条件一般的企业,要实行混合所有制,引进外资和民营资本。停产半停产企业,要完全退出国有体制。要通过进一步搞活产权市场,促进产权流动和交易,为非公有制经济或者民营企业腾出空间,让出地盘。只要在长春投资建厂、安置就业、依法纳税,就不管其所有制形式。
为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在改革时,必须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对职工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量给予满足。满足不了的要充分协商,征得职工理解。要提高改制后企业职工上岗率。继续坚持改革要快、减员要慢的原则。
2005年底完成全市国企改革
在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动员会上,长春市国企改革的总体思路、任务目标、改革标准得以确认。
国企改革将围绕把企业搞活,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劳动关系理顺、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逐步把国有企业改造成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推动全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日前,全市有市直中型及中型以下独立核算国有独资企业209户、大型企业19户(其中国有独资7户)、国有控股中型企业2户。县(市)区所属国有企业256户。还有为数众多的供销社企业、粮食收储企业以及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革攻坚战将在上述企业中展开。到2005年年底,全部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供销社系统企业、粮食收储企业完成改革任务。
通过改革,国企的资本结构要得到优化。大型国有企业通过国有资本退出,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国有资本退出控股地位后。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要全部理顺。中型及中型以下企业在改制完成后一年内,党的关系、行政管理关系和统计渠道移交到属地。
调整完善政策 支持国企改革
为加快推进国企改革进程,长春市对原有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加大了对国企改革的支持力度。
调整土地使用权参与改革的政策。依据城市规划提高土地使用权价格;突破目前土地出让控制年限,允许改革企业做到最高年限;加大先行收储力度;坚持抄告单制度;对本企业土地价值有剩余的,由市里统一调剂使用。
用公企房价值量补充企业改革成本。将企业战胜公企房用于企业改革成本支付。对改制企业,将公企房价值量评估后,采取协商确定价格或拍卖形式,用于补充成本不足。对破产企业,将公企房一次性划入破产企业,由法院组织拍卖,用于安置职工。
对市政府26号令进行调整,促进企业搬迁事例。对搬迁同时实施改制的企业(包括改制后企业的首次搬迁),不受职工安置费需要额定限制,将土地转让所得的绝大部分返还企业,用于搬迁改造和企业改革,其他部分在全市调剂使用。
运用好国家支持老工业基地的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国企改革工作,向国家争取有关社保费用补充、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成本分担等方面政策,并使政策得到充分合理运用。
纯化企业 为企业减轻负担
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动员会议提出,在国企改革的同时,要把企业办社会职能和非经营性的辅业分离出去,使企业减轻负担、精干主业,成为与非国有成份享有同样责任和义务的独立法人组织。
据了解,长春市需要剥离非经营性职能的工商企业除一汽外共有26户,主要涉及剥离职工医院、幼儿园等,还有一些企业需要实施主转用分离,主要涉及供水、供电、供暖的分离。
对职工医院,以独立改制为方向进行剥离,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对幼儿园,以走上市场化经营为方向,通过市场收购形式进行事例,事例时由原企业给予相应的费用支持。对企业自管环境卫生实施剥离,对市、区之间环卫经费进行相应的基数调整。对企业职工住宅用电、用水、用热实施“摘转供”,将资产一次性分别移交给供电、供水、供热企业。移交时免收入网费,住宅用户的改造费用由改制企业与用户自选承担。
加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动员会上提出,改革后,要进一步加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为解决改制后企业继续管理退休人员的不合理体制问题,同时防止改革时留下的离退休人员预留费用(“余命钱”)被挤占,要组建隶属社保部门的经营性退休人员托管中心,接受企业委托,对市直破产预留的退休人员(相关人员)、相关费用实行统一托管。托管时,须按规定参加医疗保险。托管后,医疗保险等人员管理服务关系仍保留在企业。改制企业及中省直企业改革后,退休人员托管事项由企业与托管中心商定。
降低企业改革成本
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动员会议要求,各国有企业在最大限度地用好现有存量资产、资源和政策的同时,尽可能地降低改革所需要的各种费用。
降低改革成本主要指两方面:一是要减少改革事项的审批和办理环节,降低程序成本。对必须的操作五一节,按照行政性收费全免、事业性收费降低的原则,确定统一收费标准;二是降低职工安置成本。在确定职工补偿费或安置费以及相应的补偿时,一方面要尽最大可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从企业和全市的成本支付能力出发,与职工充分协商,使改革得以顺利推进。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标准要按照国家规定招待改制企业理顺关系裣金标准,根据企业净资产情况,以2002年全市企业平均工资为基数确定,最低不得低于1倍。无论破产还是改制企业,都要尽可能保证在停产期间向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对生产期间欠发职工的工资,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打折偿付。
长春市已有222户国企完成改革
前一段时间的国企改革,对长春市近几年经济发展保持较快增长速度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22户国有企业完成了各种形式的改革(不含实得股份合作制的企业),盘活有效资产79.9亿元,妥善安置职工9.8万人。其中,65户企业通过破产,解除企业债务61。2亿元,理顺职工劳动关系37914人。33户优势企业兼并了39户困难企业,使42。4亿元有效资产组合到优化企业。108户竞争领域中的国有中小企业实现产权制度改革,退出国有资产23。4假如元,理顺职工劳动关系23531人。10户企业引进境外、域外资本和非国有资本参与改组,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
资料来源:长春晚报200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