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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 玩忽职守者将担责

发布日期:2006-08-22编辑:点击:

物权法草案第五次审议稿加强对国有财产的保护

物权法草案第五次审议稿加强对国有财产的保护,强调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加大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内容。从实际情况看,目前经济领域中受侵害最严重的恰恰就是国有资产。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物权法就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作出有针对性地规定,是必要的。

来源: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