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日前表示,就国资监管范围而言,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经授权可以监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他是在对23个省区市的调研情况进行总结时做上述表示的。他说,一些省市提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所规定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过窄,不适应地方实际情况,应将行政事业类等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和地方金融性国有资产纳入省市国资委监管范围。此外,在国资监管机构如何设置问题上,虽然23个省区市都明确提出要成立国资委,但大多表示要保留经贸委或经委。
他强调,对于正在组建的省市国资监管机构,国资委总的考虑是,必须严格贯彻《条例》规定和中办、国办《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精神,自上而下依法建立。各地大都继续采用三层架构,同时准备对现有的国有资产营运机构进行调整。不少省市准备对由行业管理部门转过来的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或控股公司进行调整、规范,或新组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国资委认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模式采取两层还是三层形式,不能搞一刀切,应根据十六大精神,允许各地从实际出发,继续探索国资经营体制和方式。
来源: 新华网2003-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