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其中提到,“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10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基本完成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由国务院国资委牵头,12月底前完成。今年是首次在《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中明确了部分工作的具体完成时限。
2018年开始,发改委《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停止发布,终止了《意见》和《通知》这两个类似文件共存的历史。今年《意见》与往年最大的不同是除了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负责部门,还给出了部分工作具体到月的完成时间期限。国资委秘书长彭华岗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行动方案》已初步形成,但是《意见》要求于10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行动方案》尚未发布,但今年是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的第一年,部分重点工作已经开展,比如两百余家“科改示范企业”名单已于4月27日公布。预计国企改革或将以《行动方案》为抓手,加速推进包括混改试点、两类公司、双百行动、区域国企改革、科改示范行动等多个试点的改革进程。据了解,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将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国资国企监管、增强研发创新能力、强化财务硬约束、削减和规范补贴、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金回报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明确的任务举措,并提出可量化、可考核的具体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