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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不可單純追求經濟利益,還有責任促進社會公平

发布日期:2013-11-27编辑:点击:

要服務國家戰略,多承擔社會責任

“我們的基本經濟制度,是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根基。”白景明說。《決定》明確指出,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

如何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根據《決定》,國有資本要更多投向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重點提供公共服務、發展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產業、保護生態環境、支持科技進步、保障國家安全。

除了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決定》還明確國有資本要加大對公益性企業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務方面作出更大貢獻。

“這意味著,國有資本不能哪些行業來錢快就專投哪些行業,其投資運\營要服務於國家戰略目標,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 白景明認為,將更多的國企紅利納入公共財政,將更多的國有資本投向公益性企業,相當於國有經濟承擔了一部分公共財政的責任。公共財政多了“幫手”,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將更加完善,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提高國有資本金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

●建立長效激勵約束機制,強化國有企業經營投資責任追究。探索推進國有企業財務預算等重大信息公開。

——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