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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应发挥引领作用

发布日期:2016-03-08编辑:点击:

供给侧改革是党中央确定的战略部署,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在今年的两会上,有关供给侧改革的讨论是代表们绕不开的话题。而在这些讨论当中,记者发现用法律和政策手段来引导供给侧改革是一大特色。

代表们建议,国家尽快明确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支持政策的标准、范围及操作细则,加快企业扭亏脱困和化解产能工作的推进。加强对违规企业督查,无论何种所有制的企业都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坚决关闭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支持符合《意见》规定的企业发展。

国有企业应该在供给侧改革中发挥引领作用。为此要特别重视依法治企,特别是要依公司法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按照司法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大在法院内部建立专门破产审判庭的推进力度,集中审理破产清算、司法重整案件,有效发挥破产审判职能。高度重视破产审判队伍建设,在全国建立一支责任心强、专业水准较高的破产审判团队。

供给侧改革首先要从国企做起

全国人大代表、奥克斯集团董事长郑坚江代表提出,应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供给侧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供给质量,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落实好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国企是国家的“长子”,有数据表明,国企虽在GDP中只占1/4左右,但是它所造成的资源错配是全方位的。在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国有企业必须有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发挥好在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和榜样作用。国有企业供给侧改革的成败决定着中国经济的方向和出路。

郑坚江代表认为,从市场的角度看,从经济发展规律看,供给侧改革首先要从国企做起。据国家财政部2015年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1月至10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现不佳,国企营业总收入367904.8亿元,同比下降6.3%;利润总额18806.6亿元,同比下降9.8%,其中地方国企利润连续3个月出现同比下降。亏损正在成为部分国企的大问题。而中国目前的供给现状是低端供给过剩、高端供给不足,无法适应居民消费升级的需求。国企的供给侧改革可以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将发展方向锁定于新兴领域、创新领域,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目前市场供给的问题大量存在于国企,特别是钢铁、煤炭、石油等行业供需不对称已成为整个供给结构调整中非常重要的问题。

为此他建议:由国家发改委、国资委等政府职能部门牵头组建“国有企业供给侧改革推进领导小组”,加快国有企业供给侧改革的有效实施。

首先要依法治企,特别是要依公司法组建国有企业真正意义的董事会。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董事会是改革的龙头,只有去“机关化”“去行政化”,以市场规律办事,以经济价值规律办事,才能真正做好供给侧改革。

同时抓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供给侧改革。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从钢铁、电力、电信、民航、军工、石化等一批供给方式相对落后的行业入手,进行重点突破。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方向和规律的内在要求,开展合资、合作、重组与并购,更好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成长力,以有效的改革成果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尽快出台化解产能政策操作细则

2016年2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文件明确了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政策支持的方向,但文件对相关政策的具体操作程序、细则没有作规定。

为此,全国人大代表、昆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长勇建议:国家尽快明确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支持政策的标准、范围及操作细则,加快企业扭亏脱困和化解产能工作的推进。同时请国家相关部门按照两个《意见》提出的主要工作任务,加强对违规企业督查,无论何种所有制的企业都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坚决关闭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支持符合《意见》规定的企业发展。

王长勇代表认为,焦化行业与煤炭行业、钢铁行业密切相关,也属于产能过剩行业,请国家将焦化行业也纳入化解过剩产能政策支持范围,促进焦化行业的去产能和健康发展。

建立破产审判庭助僵尸企业退出

目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根据国家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依照破产法律程序清退僵尸企业、重组危机企业、淘汰过剩产能的任务将日益突出。为此,上海团姚海同代表提出了建立专门破产审判机构的建议。

据姚海同代表介绍,近几年特别是工商登记改革以来的现实表明,企业诞生如雨后春笋,但关停“跑路”现象也层出不穷。为避免出现“准入畅通无阻、退出困难重重”的局面,防止“僵尸企业”横行、宝贵资源被挤占浪费,迫切需要健全完善法院破产审判的组织体系——建立破产审判庭。尤其是在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以及东北等转型发展重点地区,加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创新举措可以更有作为,抓紧建立专门的破产审判庭,作为基础性的机制建设,对于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促进和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既是有力之举,更是有效之举。

姚海同建议,按照司改要求,进一步加大在法院内部建立专门破产审判庭的推进力度,集中审理破产清算、司法重整案件,有效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同时高度重视破产审判队伍建设,在全国建立一支责任心强、专业水准较高的破产审判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