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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之国有企业改革:所有权经营权分离难

发布日期:2003-02-25编辑:点击:

过去24年,中国的经济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而国企改革可能是其中最艰难的一个部分。以1993年为界,可划分为“放权让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两个思路。

第一种思路以搞好每一个国企、壮大国有经济为目的,在基本不改变原有制度框架条件下,采取以下措施:放权,赋予企业管理层以经营自主权;利润分享,准许企业管理层部分获得剩余索取权;保持对企业管理人员的任免权;增加投入,允许国企不向财政上缴利润、豁免部分偿债责任、提供贴息贷款、股市向国企倾斜、容忍国企的市场垄断等。

第二种思路明确转向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改革措施包括:公司化,将政府在国企中的角色限定为股东以解决国家所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性问题;股权多元化,引入制衡机制,克服国有独资公司的弊端;放开中小国企;破产兼并等。

而实践中采取“三层次”模式:第一个层次是专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将政府的所有者职能与社会管理职能分离;第二层次是国家控股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它们在第三层次实行了公司制和股权多元化的国有企业中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利。

但其效果仍不是最满意,不少公司化的企业尚面临公司治理缺陷;在中小国企的改革方面,也遭遇众多挑战。

该怎么办?

以往的改革措施基本是建立在“经营权与所有权相分离”的目标基础之上,现在则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是新体制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与企业关系的核心问题”。

其实“两权分离”的理论已经开始碰到经济学家的不同看法,他们通过多年研究认为:20多年前《经理革命》一书中提出的“经营权强化、所有权弱化,两权分离”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实际上“两权”从来就没有分离过,也不可能真正分离。以往改革在解决激励问题的同时未能解决经营者的选择问题即谁当老板的问题。持续恶化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说明国企和国有资产管理的难点正在于此,这一点从《蓝色马蹄莲》等影视作品中更容易得到直观的理解。

因此,在社会承受能力容许的范围内,国家尽快退出大多数中小企业及一部分急需根本性重组但尚未失去生命力的困难大企业。近期许多城市出台国资退出方案,力度之大令人鼓舞。

即便个别留在经营领域的国有资产,也要明确其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单一商业目标,建立以经济增加值(EVA)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同时大幅度提高国资管理透明度,各级国资管理机构要定期向公众公开相关财务信息。

来源:粤港信息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