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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与改组研究

发布日期:2019-11-29编辑:点击:

当代中国国有经济理论研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对于国有经济战略定位,学术理论界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广义的国有经济是指以经济资源归国家所有为基础的一切经济活动和过程。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对特殊资源,包括重要的自然资源(如土地、矿山、石油、港口等)和重要的公共资源(如电信、烟草专卖、金融、证券、配额、许可证等)的垄断权、控制权等;二是财政收入,包括规费在内的税收和国家投资收益,即企业的上缴利润;三是以国有企业为载体的经济活动。狭义的国有经济一般就是指国有企业。

对国有经济战略定位研究,主要有几方面:

一、关于国有经济的性质

对于国有经济性质的认识是一个辨证发展的过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国家所有制被看作是比集体所有制更高级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人们逐渐意识到国家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均属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没有级别高低之分,但仍认为国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最坚实、可靠的经济基础,是全民所有制的实现形式。

对此,周克任等学者认为,在理论和现实中,把国有制看作是社会主义制度最可靠的经济基础,是全民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其依据都是不充分的。

第一,国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最可靠的经济基础缺乏理论根据。实际上,国有制是个中性概念。从表象看,其性质由国家性质决定,但从内在本质分析,其性质是由社会上各种生产关系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的。其逻辑关系表现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上层建筑中国家的性质,国家的性质再决定国有制的性质。也就是说,我国国有制的性质,本质上仍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的。

第二,国有制是全民所有制的实现形式缺乏现实依据。从逻辑上讲,全民所有制和国有制是根本联系不在一起的,国有制不可能成为全民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因此,全民所有制严格讲来,仅仅是一种国有制,当然也是一种公有制。而我国目前是一种典型的在国有制名义下的政府分级所有的所有制关系。上述情况表明,不要说全民所有制,就是国有制概念也难以准确反映我国的现实经济生活。

二、关于国有经济重新定位的依据和实施原则

理论界认为,国有经济重新定位的依据是:1.国有企业具有特殊的产权制度,国有企业财产终极所有权主体既不是自然人也不是一般法人,而是代表全民和社会利益的政府。2.国有企业有可能超越一般商业利益的局限。它除了追求企业的商业利益之外,还要兼顾一定的社会政策目标。3.国有企业同政府有密切关系,稳固性较高。4.国有企业的制度弱点决定其不可大量进入竞争性领域。

国有经济重新定位的实施原则:1.有进有退原则。2.共同发展原则。3.分类指导原则。国有经济集中力量进入四大领域的过程,伴随着对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这种调整必须坚持有进有退的原则;国有经济在四大领域占支配地位,并不是说它可以一家独尊。要特别注重发挥它的“支撑、引导和带动力”作用,促进多种所有制成分共同发展;实现对国有经济职能的重新定位,必须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改组。

三、关于国有经济的功能定位分析

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是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而非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市场的结构、功能、机制不健全,因此国有经济的存在还有其符合时代特征的功能。(1)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支配功能。(2)对优化经济结构的引导功能。(3)对国家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基础支撑功能。(4)对技术进步和提高经济素质的带动功能。(5)财税来源功能。(6)产业组织功能。(7)劳动就业功能。(8)弥补“市场失效”功能。

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控制国民经济命脉。(2)保证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并有较快的经济发展速度和较好的经济效益。(3)保证国民经济有较快的技术进步。(4)和集体经济(包括合作经济)一起保证国民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和社会主义性质。

四、关于国有经济控制力

中共十五大政治报告指出:国有经济必须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国内学者从各自不同角度对国有经济控制力这一概念进行了理解。

国内学者大多认为,国有经济控制力主要体现在以下行业和领域:第一,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如军工企业、钞票印刷等;第二,自然垄断的行业,如电信、铁路运输、电力、煤气、自来水等;第三,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如大型水利设施、环保设施、城市公共交通、金融、保险等;第四,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如大油田、大矿山、大钢铁、大石化、大汽车、大建筑、国家重点实验室、重要电子企业等。

一些学者认为,社会主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是国有经济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力量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调节和控制,是由国有经济的竞争力、支撑力、导向力、辐射力和保障力等五种力量相互作用而构成的一种综合性的社会经济力量,是实现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和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根本出路和根本途径。

根据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未来的变化趋势,还有些学者认为,国有经济控制力主要是指国有经济以多种方式参与国民经济中方向性的具有产业主导地位的行业和领域,通过控制支柱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进行引导的调节能力和通过控制国防、战略性物资生产部门、高科技领域等部门,保障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通过控制社会公共部门保证社会稳定的保障能力的总和,其目的是引导、促进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维持竞争有序、协调的经济运行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宏观目标的实现。

随着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法律、法规的完善,尤其是入世后,随着中国与国际通行经济竞争规则的逐步接轨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臻成熟,通过国有经济实现国家对国民经济控制的作用将逐步弱化。所以,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更多的是过渡时期的一种临时性方案。

在对国有经济控制力的认识上,要强调第一,国有经济的作用既要通过国有独资企业来实现,更要大力发展股份制,探索通过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来实现;第二,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支撑、引导和带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目标中发挥重要作用;第三,国有经济应保持必要的数量,更要有分布的优化和质的提高,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有经济在不同产业和地区的比重可以有所差别,其布局要相应调整。同时要摆脱以下旧的传统观念:第一,把国有经济控制力理解为国家投资于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第二,把国有经济控制力理解为全国各地区国有企业的数量占优势;第三,把国有经济控制力理解为国家投资的企业由国家垄断经营。

五、关于国有经济战略调整

从总体上看,在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国有经济已显得战线过长、过散,有限的国有资本难以支撑过大规模、过散分布结构的局面。为此,收缩国有经济战线、从根本上转变国有经济经营管理方式,已经成为我们无可回避的选择。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国有经济布局已进入到战略性调整和重组阶段。

1、国有经济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国有经济资本总量大,涉及行业多、地域分布广,构成了中国现代经济的主体,在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曾发挥了巨大作用。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有经济的结构和布局中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总体规模偏大、分布过广、生产能力过剩、技术设备老化、社会负担和历史包袱沉重等问题逐渐显现出来,这些问题的解决将直接影响我国经济改革能否实现实质性的突破。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第一,国有经济总体规模偏大。第二,产业配置格局超出了其规定的界域,产业目标不明确,产业间进入、退出不明显。第三,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导致生产能力过剩,地区产业结构趋同。第四,技术、设备陈旧,产品质量差,创新改造能力不足。第五,高负债、低效益,社会负担沉重。第六,产业组织结构僵化,社会化水平较低。

2、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主要目标和基本内容

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总体目标是从整体上提高国有经济素质和国有资产质量,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创造条件。从我国目前的经济状况出发,对国有经济实施战略性调整,就是在国有经济经营管理体制发生根本性转变的过程中,改变总体规模偏大、战线过长的情形,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行业,国有经济要实行垄断经营;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密切,寻找规模和技术要求较高的重要行业,国有经济应保持一定比重,以便发挥调节作用;国有经济没有竞争优势的一般竞争性行业,部分或全部地退出。现阶段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布局调整的主要目标和基本内容,居占杰等学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在基础设施和重要的基础产业领域(主要包括城市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电力、邮电通讯、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矿业、铁路运输、航空和港口等),国有经济要保持支配地位。

第二,在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领域(主要包括国防军事工业、货币印制和发行业、航空航天业、新闻和广播影视业、金融监管调控部门业、重要物资储备部门及农业中的某些特殊领域,如土地使用权转让部门等),国有经济要保持垄断地位。

第三,在国民经济支柱产业领域,国有经济要集中力量支持发展一些大型企业集团。

第四,在高新技术产业与技术创新产业化领域,加大国有资本的投资力度,增强对多种经济成分的吸引和导向能力,为赶上世界产业革命步伐创造条件。

第五,对一般竞争行业,国有经济应遵循经济规律,或退出或与其它所有制经济成分进行平等竞争。

第六,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形势,对国有经济区域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与改组。

我国国有经济区域布局,主要还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作用和影响下形成的结果。近些年在市场经济力量的作用下,虽然显示出了一定优化发展的态势,但从总体上看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尤其是80年代以来,几次掀起的低水平重复建设浪潮,更加大了这种差距的错位程度。从现实情况看,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作用还很深刻,不对国有经济区域布局和经营管理体制实施战略性调整与改革,便难以改变种种不合理分布的现状,更难以克服条块分割所产生出的许多不良取向。我国应当下定决心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要求,对国有经济区域布局和经营管理体制进行战略性调整与改革。为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作用,要建立有利于从总体上搞活国有资产跨地区重组机制。尤其是东部地区和中西部的调整和优化,力争实现国有经济合理的区域配置。在经济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国有经济资源要向高新技术产业和骨干企业集中;在中西部地区, 由于非国有经济发展较慢,加上国有投资多投向原材料、军工、能源行业等多种原因,中西部比东部国有经济的比重高约20多个百分点。今后,在各种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发展的基础上,应对中西部实行一些必要的倾斜政策,促进那里的民间资本有一个大的发展,吸收更多的民营、“三资”及东部资本去创业、发展。同时,逐步完善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促进中西部地区国有经济调整和区域经济发展。

3.国有经济实施战略调整与改组的基本原则

国有经济调整与改组的基本出发点,是在坚持经济体制市场化取向改革的前提下,通过国有资本的流动和重组,采取独资、控股、参股等现代企业制度形式,使国有资产向重点行业集中,向大企业集中,以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此,国内学者普遍认为,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和改组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第一,整体性原则;第二,社会化大生产原则;第三,主导性原则;第四,市场基础作用原则;第五,流动性原则;第六,规模原则;第七,有序原则;第八,创新原则。

易玲等学者提出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与改组在遵循以上八条原则外,更应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1)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与国民经济调整的关系;(2)存量调整与增量调整的关系;(3)国有经济调整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发展非国有经济的关系;(4)发挥市场机制和运用行政手段的关系;(5)区域与行业内国有经济调整与全国国有经济调整的关系,加强统一协调工作;(6)国有经济调整与世界产业结构调整的关系,将调整置于世界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之中。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不是也不应简单地理解为退出竞争性领域,而是依其目标地位和是否能发挥其主导作用而定。

4.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与改组的基本途径

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与改组的基本途径,就是在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优化配置基础作用的基础上,国家进行适度的引导、推进和干预,采取必要的政策和举措,开创出国有资产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流动重组和运营的新局面。对此,宋毅、张红等学者指出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国有经济战略调整与改组。

第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与改组扫除障碍;第二,加大政府机构改革力度、逐步实现国有企业的政企分开,对国有经济经营管理体制实施深度市场化的改革与调整;第三,贯彻落实“抓大放小”的战略方针,收缩国有经济战线,着力发展一批大型企业集团;第四,加快资本市场的发展步伐,从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寻求新的出路;第五,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推动再就业工程社会化发展,为国有企业发生质的转变创造条件;第六,坚持改革、改组、改造与加强管理相结合的战略方针,打好国有企业改革的攻坚战。

总而言之,对国有经济实施战略性调整与改组,虽然以收缩国有经济过长的战线,调整不合理的布局和结构为最显在的任务,但却不能不以调整国有经济应有的作用与功能、改革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经营管理体制为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在新的历史形势下,探索国有经济的最佳实现形式,应是对国有经济实施战略性调整与改组的基本战略指向。

结束语

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与改组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关系到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政治问题。作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一项重大决策,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与改组的直接目的就在于通过宏观经济层次的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微观层次的国有企业制度创新,从根本上搞活国有经济并解决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从更深一层的意义上看,国有经济战略调整与改组将排斥市场机制的传统公有制改变为与市场经济的相兼容的现代公有制,使公有制经济通过市场机制更好地实现其本身,开辟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现实途径。